學費

學費

我們大學的學費如下。

【第一期】學費、設施設備經費、教育強化費、實驗訓練費、校友會費的1/2
【第二學期】學費、設施設備經費、教育強化費、實驗訓練費、校友會費各一半。

第一年在辦理入學手續時,除 【第1期】 部分外,還需要增加入學費用、學生健康保險互助會費、定向費。

付款方式(新生)

可以通過信用卡結算、網上銀行轉賬、從銀行窗口轉賬的任何一種進行繳納。
詳情請確認合格發表後收到的入學手續要點。

付款方式(在校學生)

本校請通過賬戶轉賬繳納學費。
詳情請確認此處

關於請假

請在規定日期之前向所屬校區學事課提交休學申請。受理者的學費為半學期休學在籍費 (5萬日元) +校友會費。
※繳納學費後休學時,將在休學認可後退還多付部分。

關於提款

如果您想退學,您必須繳納規定的學費。
您必須支付的學費會根據您提交「退學申請」的時間而有所不同,如下所示。

「撤回請求」的提交期限 繳納學費的義務
4/1~4/30 無需送貨
5/1~10/31 必須已支付本財政年度第一學期的款項。
11/1~3/31 必須已支付本財政年度第二學期的費用。

根據提交“退學申請”的時期,有時會進行賬戶扣款。那種情況下,退學批準後會退還多付的部分。

關於學費延期繳納申請

由於經濟原因等不得已的事情,在賬戶轉賬日難以扣除學費的情況下,受理學費延期繳納的申請。申請學費延期的話,賬戶轉賬日變更如下。

關於更改帳戶轉帳日期
  正常轉帳日期 延期繳納申請後的賬戶轉賬日
1期 5月23日 6月23日
2期 11月23日 12月23日

請在各期的申請期限之前通過學費等延期繳納申請表格進行申請。

需要登錄Microsoft365才能使用該表單。請用學生本人的賬戶登錄。

過了申請期限的情況下,一概不受理。

延期繳納的申請期間

第一期 4月5日~4月25日
第2期 10月5日~10月25日

原則上,請通過表格進行申請,但是根據情況難以通過表格進行申請時,請向所屬校區的會計科提交“學費延期申請書”。

學費延期申請書是申請期限必到超過期限時一律不予受理。

如果學費延期申請書是通過郵寄提交的,請使用可追蹤的郵寄方式(letterpack、掛號信等)郵寄。

關於各種證書

各種證明書的發行需要1周到10天左右,所以請留出充裕的時間辦理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