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大學的學費如下。
【第一期】學費、設施設備經費、教育強化費、實驗訓練費、校友會費的1/2
【第二學期】學費、設施設備經費、教育強化費、實驗訓練費、校友會費各一半。
第一年在辦理入學手續時,除 【第1期】 部分外,還需要增加入學費用、學生健康保險互助會費、定向費。
可以通過信用卡結算、網上銀行轉賬、從銀行窗口轉賬的任何一種進行繳納。
詳情請確認合格發表後收到的入學手續要點。
本校請通過賬戶轉賬繳納學費。
詳情請確認此處。
請在規定日期之前向所屬校區學事課提交休學申請。受理者的學費為半學期休學在籍費 (5萬日元) +校友會費。
※繳納學費後休學時,將在休學認可後退還多付部分。
如果您想退學,您必須繳納規定的學費。
您必須支付的學費會根據您提交「退學申請」的時間而有所不同,如下所示。
「撤回請求」的提交期限 | 繳納學費的義務 |
---|---|
4/1~4/30 | 無需送貨 |
5/1~10/31 | 必須已支付本財政年度第一學期的款項。 |
11/1~3/31 | 必須已支付本財政年度第二學期的費用。 |
根據提交“退學申請”的時期,有時會進行賬戶扣款。那種情況下,退學批準後會退還多付的部分。
由於經濟原因等不得已的事情,在賬戶轉賬日難以扣除學費的情況下,受理學費延期繳納的申請。申請學費延期的話,賬戶轉賬日變更如下。
關於更改帳戶轉帳日期正常轉帳日期 | 延期繳納申請後的賬戶轉賬日 | |
---|---|---|
1期 | 5月23日 | 6月23日 |
2期 | 11月23日 | 12月23日 |
請在各期的申請期限之前通過學費等延期繳納申請表格進行申請。
需要登錄Microsoft365才能使用該表單。請用學生本人的賬戶登錄。
過了申請期限的情況下,一概不受理。
延期繳納的申請期間
第一期 | 4月5日~4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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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期 | 10月5日~10月25日 |
原則上,請通過表格進行申請,但是根據情況難以通過表格進行申請時,請向所屬校區的會計科提交“學費延期申請書”。
學費延期申請書是申請期限必到。超過期限時一律不予受理。
如果學費延期申請書是通過郵寄提交的,請使用可追蹤的郵寄方式(letterpack、掛號信等)郵寄。
證明已經支付的學費的繳納。
請在學費等繳納證明書發行申請書上填寫必要事項,提交給所屬校區的會計科。
今後,證明您預定支付的學費金額。下一年度以後的學費有變更的可能性,請知悉。(證明書上也記載有那個意思。)
請在學費等繳納預定額證明書發行申請書上填寫必要事項,提交給所屬校區的會計科。
各種證明書的發行需要1周到10天左右,所以請留出充裕的時間辦理手續。